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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放缓追逐脚步,险企股东退出有何隐情?
linx 2024-11-09 17:16:09 资讯 已有人查阅
导读在严监管与经营承压之下,保险业的资本热度已降,但来自一些险企股东层面的变化仍值得关注。 记者据监管部门官网公开批复的信息统计,2023年共有6家保险机构获准开业或筹建,有12家保险公司获批股东股权变更。透过这些变化,也能看出进入或退出保险行...
在严监管与经营承压之下,保险业的资本热度已降,但来自一些险企股东层面的变化仍值得关注。
记者据监管部门官网公开批复的信息统计,2023年共有6家保险机构获准开业或筹建,有12家保险公司获批股东股权变更。透过这些变化,也能看出进入或退出保险行业的资金动向。
多家险企变更股权
据记者梳理,2023年新批准开业的保险机构包括中汇人寿、瑞众人寿、海港人寿、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中邮保险资管公司;2023年获批筹建的则有申能财险,最新消息显示其已注册成立。从新设保险公司的股东情况来看,国资背景成为主流。
在股东变更方面,2023年获批股东股权变更的均为中小险企或外资险企,包括华泰保险集团、长城人寿、东吴人寿、国任保险、海保人寿、德华安顾人寿、财信吉祥人寿、京东安联财险、易安财险、华贵人寿、永诚保险、长江财险。据记者梳理,受让这些险企相应股权的共计有17家企业,其中8家企业为保险公司新股东,包括5家国资背景企业和3家民营企业。
在增资扩股方面,2023年12月,长城人寿获批注册资本增加至62.19亿元,此次增资由原有股东以及新引入的2家国资背景股东认缴。其中,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资委;北京德源什刹海房屋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德源兴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
财信吉祥人寿2023年的增资通过向3家企业增发股份实现,除2家原有股东出资外,还包括新增股东芒果传媒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湖南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孙公司。
因何退出?
保险公司股东因何退出?根据2023年保险公司股东股权变更信息分析,可以看出有几类情形。
首先,是国资背景股东内部的划转类转让,比如长江财险、永诚保险、国任保险等。
2023年3月,原湖北银保监局批准长江财险股东变更。经审核,监管批准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长江财险2.4亿股股份划转给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划转后,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长江财险4.08亿股,持股比例为22.54%,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持有长江财险股份。
类似的还有国任保险。原股东深圳市罗湖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国任保险全部股份5.46亿股,无偿划转至深圳市罗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国任保险股份。
其次,是出于投资考虑。比如华泰保险集团的原第二大股东“君正系”,将持股全部转让给外资“安达系”。此前,君正集团公告称,出清股权,系考虑在华泰保险集团的战略投资实现了预期中的理想回报。
据君正集团2019年11月公告,当时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君正化工合计持有华泰保险集团89912万股股份(占总股份的22.3568%),拟全部转让给安达系,交易总价合计约107.8944亿元。据记者估算,君正系2014年开始入股华泰保险集团,拿到22.3568%股权,总耗资约65亿元。
第三,是自身存在债务压力。比如,上海映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持京东安联财险5361.3万股股份(对应3.33%股权),经原广东银保监局批准转让给安联保险集团(Allianz SE)。转让后,安联保险集团持有京东安联财险股份约8.59亿股,持股比例为53.33%,上海映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不再持有京东安联财险股份。该部分股权交易经过公开拍卖和竞拍程序实现,而股权拍卖缘于映雪投资的债务纠纷。
此外,还有问题机构的风险处置情形。2023年5月,原银保监会批复同意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受让易安财险10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00%,银之杰等原7家股东不再持股。
“穿透”监管指向乱象
为解决近年频生的乱象,保险公司也进入了规范治理的严监管之列。保险公司股东的准入有着较高门槛,并有“穿透”要求。
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保险业发展报告2023》提出,“穿透”的主旨思想是透过令人眼花缭乱的现象看本质,看资本来源方的基本特征,看创新业务的本质属性,从本源治理出发避免风险的积聚。本质是将监管关注的领域进一步“前置化”,从风险源入手,提高交易透明度,避免市场参与者通过“合法”的形式来掩盖实际上突破监管规定的行为。
该报告还提出了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即如何把握“穿透”的内涵与边界。
该报告称,如果只是用“好股东”界定“好公司”,在实质上会形成对险企治理和市场竞争的否定。因为经验总是滞后于变幻的现实条件,除了可以比较容易地鉴别出显而易见的“坏”之外,对什么是“好”很难把握,如果治理和竞争失效,“好”的要素也还是会做出负面的行为;而将责任追溯到资本要素本身,也是鼓励股东强化对公司的控制,这又不利于权力的分散和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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